9月23日,为认真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遏制炒房,促进重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重庆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2、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三、 利率上调
年初还频现的八五折优惠,至今几乎销声匿迹。相比去年,今年首套房利率经历数次跳跃升级!
(图片来源网络)
至4月以来,重庆首套房平均利率可谓是节节攀升,数据显示4月平均利率为4.39%,5月为4.82%,6月是4.87%,7月份为4.99%逼近5%,到8月份达到5.28%,9月底来到5.29%,可谓实现了“6连跳”。
目前,重庆10家重点银行中,仅重庆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三家执行基准利率,其他全部执行上浮利率。其中,中国银行执行上浮5%,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上浮5%至10%,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重庆银行上浮10%以上。
四、首付上涨
目前,重庆首套房的首付也由原来的两成变为三成,已购买过1套房子的购房者购房首付则要四成,部分二手房则多为五成。
今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发文:为进一步促进重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房地产调控部署要求,经重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就重庆市差别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重庆主城区内发生的住房交易涉及的商业性格人住房贷款,其余地区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二、对在主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的住房并结清相关购房贷款的居住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三、对于主城区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住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值得注意的是,9月30日下午,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共同向重庆各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渝银发【2017】112号)的通知,《通知》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主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一是在主城区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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