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作为贷款人)就为期18个月且金额为人民币16.9亿元的定期贷款融通订立贷款协议。该融通将用于归还公司的银行贷款及╱或拨付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营运资金要求。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贷款协议规定,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及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须直接或间接拥有本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1%,并维持对公司的管理控制权(“持股及管理契诺”)。倘违反持股及管理契诺,将构成贷款协议项下违约。
于本公告日期,上实集团在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中实益拥有约63.96%(包括就《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而言被视为或当作拥有上实控股所持股份的权益)的权益。
上实城开表示,是次贷款融资将可降低公司的整合融资成本,并优化公司的债务架构。
2024-04-03 18:12
2024-04-01 18:02
2024-03-20 19:23
2024-03-19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