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的取消限售,菏泽市住建局又出官方解释啦!
先划句重点:“经过认真调查和评估,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官方解释原文如下:
2018年12月14日,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根据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取消了新购和二手住房限制转让期限的有关规定。
2017年11月份,菏泽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有关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别是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因不能办理过户而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转让期限规定的愿望十分迫切。近年来,受转让期限规定的影响,菏泽市二手房交易价格出现同比增长较快的势头。为了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出现大的波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过认真调查和评估,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12月18日,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菏建〔2018〕7号)。其中,通知第六条明确规定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42号)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具体回顾:菏泽取消商品房限售 政策颁布仅1年零1个月)
而在今天,菏泽市住建局相关人员称,目前限售政策处于准备阶段,在市里被通过,尚未正式启动。
我们先来复习一下,菏泽市的限购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7年11月6日,菏泽市颁布《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第14条指出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
2018年12月18日,菏泽市取消限购政策,虽未正式启动,但已获市里通过。换言之,限购政策仅存1年零1个月。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菏泽此次出台限售政策,信号意义极强,可以认为是2018年楼市政策放松的第一枪。其意义和2014年南宁北部湾取消限购的意义类似,都是楼市政策从紧到宽松的重要变化。此类政策看似在某个文件中“不经意”地提及了一句,但往往会被认为当前很多城市试图放松的第一枪。预计此类城市的政策会造成很强的示范效应,在因城施策的政策框架下,预计后续类似政策放松的城市还会继续增多,尤其是会从限售政策进行松绑。
广州是否也会放开限售?这成了菏泽取消限售后许多人关心的问题,对此,中原地产项目总经理黄韬及楼市行尊黎文江都认为,在“因城施策”的楼市调控大背景下,广州的调控政策很难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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