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共租借住宅申请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作业的本市无住宅或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宅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作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作业的无住宅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借住宅。
二、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一起申请人身份证实(属非主城区的另须供给寓居证)、婚姻证实,一起申请人有单位的供给收入和住宅分配证实。一起,依照所属人员类别供给下列有关证实。
1.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作业收入和住宅分配证实,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实或社保证实三者选其一。
2.灵敏作业人员:灵敏作业人员供给现寓居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作业收入证实。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供给营业执照和税收交纳证实。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收取证实或原作业单位出具的退休证实,住宅分配证实。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作业人员:单位出具的作业收入和住宅分配证实,住宅公积金或社保证实。
社会保险费包含:重庆范围内交纳的乡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交纳的乡镇职工医疗保险。
三、申请户型
申请人依据一起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要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2024-04-19 17:16
2024-04-15 16:31
2024-04-11 14:46
2024-04-09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