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一则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继续购买公司A股股票的公告。
公告显示,于当日,万科A收到代表本公司事业合伙人的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盈安合伙”),向本公司出具《2020年3月31日继续购买万科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告知函》(简称《告知函》)。
根据《告知函》,盈安合伙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万科A股股票65,000,0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8%,本次购买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25元/股,共使用约人民币16.25亿元资金。
截至2020年3月31日,盈安合伙直接持有万科A股股票65,000,026股,占总股本的0.58%;盈安合伙认购的国信证券-工商银行-国信金鹏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信金鹏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持有万科A股股票495,934,792股,占总股本的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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