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四川省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内江市支持多样化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
通知显示,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按照“以需定购”“职住平衡”原则,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以及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用房。
优化信贷政策方面,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支持金融机构结合购房人的风险状况、收入特点、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和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相应优惠支持。
优化商业贷款个人住房套数认定方面,在内江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在拟购住房县(市、区)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核减。
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行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阶段性支持缴存人购买首套住房时同时申请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在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暂不与借款人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
2小时前
2024-11-08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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