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租房有关政策规定,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无住房人员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主城区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的无住房人员、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
为核查申请人资格,申请时需提交公租房申请表、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希望你理解支持。关于你反映的婚姻证明,要求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根据你的情况介绍,父母结婚证丢失...
目前江南水岸公租房项目一期内部装修已完成,正在进行环境工程和相关配套建设,暂不能确定接受申请的时间。我局将积极跟踪项目配套建设推进情况一旦达到申请条件将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及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发布公告...
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租赁期间,承租人通过继承、购买、获赠等方式获得在主城区获得住房,且达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米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住房住房,不能变更主申请人。 此复...
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请你到房屋所在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若你还有其他诉求,请你电话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为你解答。(联系电话:...
根据现行《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十八条、五十条的规定,有继承情形的,应当申请土地房屋转移登记,申请已抵押的土地房屋转移登记,应当提交原房地产权证、土地房屋转移的证明...
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坐落地址是以不动产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坐落地址证明材料为准。若您认为不动产权证上的坐落有误,可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坐落证明材料到辖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 ...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
根据现行《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条的规定,有买卖情形的,应当申请土地房屋转移登记。申请土地房屋转移登记,应当提交原房地产权证和土地房屋发生转...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一条有关规定,请到我市主城登记机构申请查询。 若你还有其他诉求,请你电话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