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土地证和“伪”代理
梁某,是当年梁山县开发区管委会的主任。他称,当时县里设立开发区后一直想盘活经济,自称能投资10亿元的禹晋永出现了,双方开始商量运作项目。当时开发工业园区需要办下土地证,县里只能办下来200亩,剩下的1300亩省市两级压根没有批下来。
禹晋永告诉他,先以开发区土地分局和管委会的名义发一个《土地证》。
拿到了一个并非国土部门颁发的《土地证》,禹晋永开始在北京运作招投标事宜,并接触某大型招投标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曾瞒着禹晋永到现场查看,发现“一片荒地,什么都没有”,就没跟禹晋永签代理合同。但在禹晋永口中,该项目的招投标就全是由这家公司负责了。
虚构招标骗52万元
有了《土地证》,有了代理公司,禹晋永开始运作招标。
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员张某称,2003年经朋友介绍认识,听说他手中有一个科技园区项目。双方初步商谈后,他们分三笔汇过去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52万余元。
“我们参加过很多招投标,正常的程序是确定一个开标的时间地点、交标书、唱标、评标、发中标通知书。”张某说,交了钱后就没了动静,几个月后收到了一纸中标通知书。之后又没了动静,他联系禹晋永,被告知手续还没办下来。再联系,禹晋永说按照规定中标后得立即去签约,现在过了期限还没签约算是张某一方违规,因此不能拿回投标保证金。
最终,张某公司选择了报案,2004年警方就此立案。
全盘否认检方指控
检方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禹晋永应构成合同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
“纯粹是胡说八道。”禹晋永全盘否认上述过程。他的辩护人称,2002年禹晋永就住进了别墅,完全有经济能力,不存在诈骗等行为。
昨日,本案未当庭宣判。
2024-04-15 16:31
2024-04-11 14:46
2024-04-09 14:56
2024-04-09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