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回答记者提问。 李克强总理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表述引起广泛关注。史耀斌谈及房地产税时表示, ...
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回答记者提问。
李克强总理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表述引起广泛关注。史耀斌谈及房地产税时表示,在设计房地产税制度时,将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
史耀斌介绍,大多数国家实行了房地产税制度,作为一个世界通行的税种,它大致有四个共性的制度性安排:一是所有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评估值来征税;二是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中,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规定一定的扣除标准,或对一些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三是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四是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或者非常复杂,所以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
史耀斌表示,我国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但会从中国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比如合并整合相关税种,以及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使房地产税制度更加合理、更加公平。
史耀斌说,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目前正在设计、完善,并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整理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