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来信收悉。针对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参贷不超过60万元,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您从四川转出时能否一次性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请详细咨询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转入长寿区后,如果您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无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两套以上住房,信用良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关心和支持!若需了解公积金管理的更多政策,欢迎浏览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cqgjj.cn)或者拨打咨询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