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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备案登记后一定要办理预告登记?

(匿名) 2016-11-23 -
房屋备案登记后,是否还一定要办理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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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一)预购商品房;(二)以预售或者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三)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四)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条件的预告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将预告登记事项记载于土地房屋登记薄,向预告登记权利人核发房地产登记证明。第六十一条,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登记备案证明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等登记资料。

    • 2016-11-23 08:51:50
  • (匿名)

    • 2016-11-23 08: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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